1、总体要求。要体现“生活品质、热烈喜庆、大气开放、美观整体”的精神,基础元素修改立足现有设计,保持LOGO、吉祥物的主造型不变,重点对标准字(中英文、中韩文、中日文,三组)、吉祥物的表现形式等进行创新和衍变,提高可塑性、生动性,体现可爱、亲切的形象。
2、应征单位。应征单位应为专业从事广告设计、品牌策划、VI设计的企业,有相关工作经验和成功案例。
3、制作方法。基础元素设计以方格制图法,以cdr、psd、ai等矢量格式制作《第十届西博会视觉标识应用手册》,能够按照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和印刷。
4、知识产权。所有作品必须是原创,应征单位对设计作品知识产权负责。市西博办拥有获奖作品的著作权与使用权,同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。
联系人:市西博办外联处闻文元、沈杨根
电 话:0571-85253673,85253608
传 真:0571-85253604
市西博办
2008年3月13日